为贯彻落实省、市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举动作业要求,严厉打击畜禽饲养、运送、屠宰、无害化处理中的违反法令规则的行为,谨防严重动物疫病传达,促进畜牧业继续健康发展,保证公共卫生安全和畜禽产质量量安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饲养场(户)运用“瘦肉精”等食物动物中制止运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违法行为。
(二)饲养场(户)未按规则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许出售、随意搁置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
(三)屠宰厂(场)未严厉施行进场查验和肉品质量查验、“只收费不查验”、出售未经查验检疫动物产品等违法行为。
(四)屠宰厂(场)未严厉依规则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或收买、运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
(六)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其他单位和个人对生猪、生猪产品灌水、注药或许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行为。
(八)无害化处理组织未按规则对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做无害化处理或许“调包”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
(九)屠宰运营运送染疫、病死、未经检疫的生猪,出售收买未加施畜禽标识的生猪,不恪守生猪落地陈述规则等违法行为。
欢迎广大群众经过电话、信件、邮件和现场告发等方法,活跃检举以上违法头绪。
(二)通讯地址:资中县农业归纳行政法令大队,资中县水南镇水南上街26号。
资中县农业乡村局将严厉恪守保密规则,严厉保密告发人信息;关于歹意告发、诬告陷害别人的,将按照法令来追查法令责任;对告发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