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16日电:国务院总理16日掌管举行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准则通过《严重动物疫情应急法令(草案)》,研讨应对禽流感疫情影响扶持家禽业展开方针办法。
会议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拟定并施行《严重动物疫情应急法令》,关于把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严重动物疫情的防控作业归入法制化轨迹,树立信息疏通、反响方便、指挥有力、操控有用的疫情快速反响机制,依法保证饲养业出产安全,保护大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护正常的社会次序,都具有非常重要意义。法令指明晰严重动物疫情应急作业的准则和指导思想,对应急预备,疫情监测、陈述和发布,应急处理,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个人的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会议决定,该法令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发布施行。
会议着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做好《严重动物疫情应急法令》的宣传作业,并仔细贯彻落实。要充分认识当时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的严峻形势,避免麻木懈怠,实在依照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托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决断处置的方针,及时有用地发现,快速反响,严厉处理,削减丢失。
会议听取了展开变革委关于扶持家禽业展开若干意见的报告。会议认为,本年入秋以来我国局部地区产生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已对全国家禽业的稳定展开带来显着冲击。为加强疫情防控作业,削减饲养企业和农户丢失,协助其赶快回到正常状况出产,会议决定,依照企业和农户出产自救与国家恰当扶持相结合、拟定应急扶持办法与树立稳定展开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准则,采纳以下九个方面的扶持办法:(一)持续对家禽免疫和疫区家禽扑杀给予财务补贴。强制免疫所需疫苗费用由国家承当,仔细落实补偿补助方针,赶快把补偿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位。(二)对有关企业免征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从11月1日至下一年6月30日,对企业加工出售禽肉产品施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对禽类加工产品出口后的应退税款,及时足额退给企业。恰当减免有关企业和个人2006年上半年度乡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三)对家禽饲养、加工公司和饲养农户暂时免征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性收费,对出口的禽类产品免收出入境查验检疫费。(四)对从事家禽饲养、加工的国家级和省级有突出贡献的公司以及种禽企业,银行现已发放但没有到期的流动资金借款,可恰当延伸还款期限,财务给予部分贴息;对疫情期间已到期并产生流动资金借款拖欠的企业,银行免收借款罚息。(五)尽力扩大出产,保证疫苗供给。加强疫苗质量监管,坚决查办不合法出产、出售假劣疫苗行为。(六)保护种禽出产能力和家禽种类资源。祖代种禽场和家禽种类资源场优先享用国家相关流动资金借款支撑、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收费等扶持方针。(七)保护正常的商场流转次序。对非疫区持有有用证明的禽类产品的正常流转,任何当地不得人为设置障碍或采纳封闭办法。(八)保证饲养农户得到方针实惠,受损企业员工日子得到基本保证。当地各级政府要安排受损农户特别是饲养大户展开出产自救,实在处理好他们的实际困难。受疫情影响企业被削减的员工,按有关方针规定享用赋闲稳妥待遇或被归入城市居民最低日子保证。(九)逐步推进家禽业由涣散饲养、畜禽混养方法向规划化、标准化饲养方法改变,施行一致防疫和办理。国家对要点饲养小区和规划饲养场的防疫设备、粪污处理设备建造给予必要的支撑。(完)